格力电器为何会被中国移动认定是“弄虚作假”?对此,新浪法问联系了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对方表示不方便透露格力电器的相关情况。截止发稿前,格力电器也未回应新浪法问。
但是,关于问题的答案,我们可以从中国移动的相关文件中找到蛛丝马迹。
图片来源: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什么是“弄虚作假”? 这份文件有解释
中国移动于今年6月1日发布的供应商负面行为公告显示,“鉴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移动2020年至2021年高压离心式冷水机组集中采购项目中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采购文件及其载明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一级集中采购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简称《处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对该供应商处罚如下:
一、取消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移动2020年至2021年高压离心式冷水机组集中采购项目的中标资格;
二、后续三年内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的同品类产品(高压冷水机组、低压冷水机组)集中采购的综合评审得分扣减5分(百分制)。”
新浪法问发现,在中国移动的《处理规则》中,中国移动供应商负面行为依次分为一般负面行为、严重负面行为和特别严重负面行为。其中,中国移动将“弄虚作假”视为“严重负面行为”。
对此,《处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是,“(二)严重负面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负面行为:1.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或弄虚作假的,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以及与检测单位串通伪造检测结果的行为等;”
同时,在“责任追究措施”上,《处理规则》规定,“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期间发生相应特别严重负面行为或严重负面行为的,应取消本次采购的中选资格。”
图片来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一级集中采购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格力电器被取消中标资格 重庆美的拿下整体项目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显示,中国移动在2020年2月发布了此次高压离心式冷水机组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采购规模合计193台高压冷水机组,采购规模约为4.084亿元(不含税金额)。该项目采用混合招标,划分为2个标包,当中标人数为2时,从前到后中标份额依次为70%、30%,当中标人数为1时,中标全部份额。
其中,关于投资人资格要求一栏里,中国移动要求参与投标的制造商的高压(10kV)离心式冷水机组销售额,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销售额不得少于500万元,在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应有离心式冷水机组在中国大陆数据中心的应用案例。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被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招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
2020年3月,中国移动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显示2个标包的中标候选人为重庆美的通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简称“重庆美的”)与格力电器。公示显示,此次集中采购中重庆美的投标报价较低,标包1、2的不含税报价分别为11916.12万元、16509.17万元;格力电器的投标报价较高,分别为13397.82万元、18799.05万元。最终两个标包重庆美的均中70%的份额,格力电器均中30%的份额。
而在6月1日发布了针对格力电器的处理公告后,6月22日“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了2020年至2021年高压离心式冷水机组集中采购的中标结果,显示该项目标包1、2中标人均为重庆美的,格力电器不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