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开庭:两被告人道歉,检方建议判一缓二
4月30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在杭州余杭区法院开庭,因涉嫌诽谤被起诉的郎某、何某当庭向当事人谷女士道歉。
“我很想和谷女士说对不起,因为我不懂法,造成这么大的后果。经过这次,我知道网络不是法外之地。”28岁的被告人郎某表示。
另一名被告人、25岁何某也在庭上称:“因为一时冲动、一时糊涂做了这件事,没想到这么严重的后果,对谷女士的名誉、工作都造成影响,扰乱了社会秩序。”
正在老家的当事人谷女士没有参加庭审,由其代理人参加。28日晚,她在认证微博中表示,“赶回杭州太过仓促了,和家人思虑再三,决定由代理律师出席。事件发生十个月了,终于要等到结果了。”
庭审于9时开始。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在现场看到,郎某、何某穿着T恤、戴着口罩。据了解,两人都是90后、大专学历,郎某是个体户,何某务工。
在庭上,公诉人、余杭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孔凡宇给出量刑建议:因被告主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符合从轻从宽处罚,建议法庭判处郎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建议判处何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据“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2月26日消息,当天余杭区检察院依将被告人郎某、何某涉嫌诽谤一案向余杭区法院提起公诉。检方起诉指控:2020年7月7日,被告人郎某在良渚街道某快递驿站内用手机偷拍正在等待取快递的被害人谷某,并将视频发布在某车队微信群。后被告人郎某伙同被告人何某出于寻求刺激、博取关注的目的,使用各自微信号假冒快递员和被害人谷某,捏造谷某因取快递结识快递员、二人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微信聊天记录。二被告人为增强聊天记录可信度,还捏造“赴约途中”“约会现场”等视频、图片。同年7月7日至16日,被告人郎某将上述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及视频、图片陆续发布在某车队微信群,引发群内大量低俗评论。上述偷拍的视频、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被他人合并转发,相继扩散到多个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后,引发大量点击、阅读及低俗评论,引起网络热议。被害人谷某因被诽谤导致无法正常履职被公司劝退,后被医院诊断为抑郁状态。
检察机关起诉认定,被告人郎某、何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不仅损害被害人的人格权,而且经网络得以广泛、迅速传播,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给广大公众造成不安全感,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应以公诉程序追究其诽谤罪的刑事责任。
此前,该案承办人孔凡宇在接受《检察日报》采访时表示:“我们分赴北京、广州、深圳、成都等地调查取证,不断完善证据体系后发现,嫌疑人不仅捏造了聊天记录,而且为增强聊天记录的可信度,还捏造了所谓‘赴约途中’‘约会现场’的视频和图片,这些情节对认定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及后续危害结果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