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禁学校引导学生指定渠道购电子产品,不得擅增收费项目

据教育部官网,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三项规范整治重点”和“十二条负面清单”,围绕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和师德师风失范等三方面问题进行重点规范整治。

华夏快报注意到,相关十二条负面清单”中,第十一条为“严禁学校违规选用教材教辅,或以任何形式强迫、诱导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图书、电子产品、教辅材料、文具等”。

而第十二条为“严禁学校违反收费管理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克扣挤占挪用发放给学生的各类资助资金等”。

教育部表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大对违反负面清单规定、触碰底线红线的办学行为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于漠视学校违规行为、敷衍塞责、处置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办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