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中国政府为什么不宜向全体老百姓直接发现金?人人一份可能没必要

来源丨贾康学术平台、中国网。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导。曾长期担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

疫情背景下,特朗普说要直接给美国民众(其实是其中的低中收入家庭)的账户里打钱,大家有议论了:为了刺激消费,保障低收入人群的生活,中国要不要也直接向老百姓发现金。

最近半个月时间,广西、贵州、河北、安徽、四川等省份,还有南京、苏州、杭州、济南等城市都出台了类似发放消费券的措施。我看到的信息,现在多地已经在实际生活中推出了累计47亿元以上的“消费券”。

但需要识别一下,这些“消费券”还并不是政府直接把钱“撒”出去,一般情况下是政府掺合进去给点补助,而且有些地方只是对社会特定成员;有的比如要参加摇号,带点彩票娱乐这种性质。不同的消费事项,这种券的设计也不一样。

依我看,这种类型的所谓“消费券”,还不如称为政府补助式的商家促销,即在商家促销的同时政府加进去给了一些补助,并不是政府自己作为一个完全责任主体来安排撒钱。

政府撒钱,是没要商家一分钱,全是政府金库里的钱拿出来发的这个红包。中国本土有没有过这种先例?局部有过。东莞在前些年曾经完全用政府的钱,每个户籍人士一个红包,后来没有可重复性,没有再出现过。

要我说,如果我们动这个心思的话,可以借鉴一下美国过去一直有的给低收入社会阶层发配给券的形式。那其实也就是政府发的消费券,它被称为“coupon”。我在1988年到1989年,在美国做一年访问学者时,就注意到这个场景,超市里一些母亲手里拿着厚厚一沓子“coupon”在出口结算,购物车里堆着面包、牛奶、鸡蛋等等,往往看到这个母亲后面还带着四五个小孩一块跑来购物,显然是多子女家庭。

这个“coupon”作为消费券它的好处是什么?政府按照他掌握的各个家庭收入数据,在低于一定标准的这个对象群体里发“coupon”这个消费券,就是使政策目标人群即是低收入人群拿到以后,不会形成新的储蓄,需要在有效期内花掉,也可以避免另外一些发现金可能出现的情况,比如被拿去喝酒了、赌博了,甚至被人骗走了,没有达到改善他们生活境况的实际政策目的。


也就是说,这种配给券,进超市可以当钱使,买牛奶、面包、鸡蛋,但干不了别的。如果发现金,就容易出现与政策目标的扭曲,就是我们现在行话说的“绩效不高”,管理成本很高。

我认为在中国,特别是我们人均财力还相当低的情况下,财政已十分吃紧的情况下,对所有成员一起撒钱,马云也一份,我也一份,你也一份,可能不太必要,或干脆说,没有必要。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一年,还要把剩下的贫困人口脱贫这个事儿做实,需要花钱的地方不少,中国还要很好地精打细算,财政要过紧日子。综合考虑,如果让我提建议,我是把这个按人头普遍撒钱方案排除掉的,还是政府以聚焦扶助低收入弱势群体、掌握合理方式来花钱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