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典型案件:招远市委原书记王彦博靠“明招暗定”等敛财超2000万元

9月10日,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招远市委原书记王彦博名列其中,通报中对其通过“明招暗定”等方式指定中标企业敛财2000余万元的细节进行了披露。

▲王彦博 图据海洋发布

山东省纪委监委发布的消息称,2009年2月至2024年1月,王彦博在任烟台市芝罘区幸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莱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海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招远市委副书记、市长,招远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接受某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某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等个人和单位请托,通过“明招暗定”等方式指定中标企业,帮助请托人和相关公司中标,先后多次收受请托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73.18万元。王彦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公开简历显示,王彦博1972年出生,2021年4月起任招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此后任招远市委副书记、市长;2022年1月起,任招远市委书记。今年2月22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发布了王彦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据招远市政府网站此前报道,2月20日上午,招远全市2024年经济工作会议在龙湖大酒店召开,王彦博还曾出席会议。

7月,山东省纪委监委发布了王彦博被“双开”的消息称,经查,王彦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弃守廉洁底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利;违反工作要求,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贪欲膨胀,骗取公款据为己有;目无法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擅权妄为,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此外,山东省纪委监委9月10日公布的典型案件中,还包括山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原组长马玉星严重违纪违法案。

▲马玉星 图据历下区政府网站

山东省纪委监委披露,2011年至2019年,马玉星在任济南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济南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济南市历下区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接受山东某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夏某某、中国某集团公司下属某工程公司等个人和单位请托,通过向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下属企业或单位打招呼的方式干预项目招标投标,帮助夏某某、中国某集团公司下属某工程公司等个人和单位顺利中标项目,并先后多次收受其所送现金、黄金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00余万元。

公开简历显示,马玉星于2019年9月任山东省委第四巡视组组长。而在此之前,其担任的是济南市历下区委书记、区委党校校长等职。今年1月,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马玉星被查。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