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川观新闻记者获悉,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于1月3日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核心区和一般控制区内未开放未开发区域开展户外徒步和穿越探险活动的公告》。公告明确:未经批准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内未开放未开发区域开展非法的户外徒步、观光旅游、登山滑雪、野炊露营、穿越探险或其他人为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将被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了解到,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是国家依法在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设立的重要的生态屏障,其核心是保护野生大熊猫和雪豹及其栖息地生物多样性的高山森林生态系统,这里也是中国西南山地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区域。
为何要发布此公告?“这是为有效保护国家重要的生态屏障,维护野生大熊猫和雪豹栖息地及其生物多样性,保障珍稀动植物栖息地生态环境免遭破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大熊猫国家公园绿色高质量发展。”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有部分户外运动、探险爱好者擅自组织、非法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内未开放未开发区域进行户外徒步、登山滑雪、野炊露营、穿越探险等活动,还存在攀折盗挖珍稀保护植物、伤害野生动物、乱丢垃圾等违法和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大熊猫国家公园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对大熊猫国家公园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巡护监测管理造成极大的威胁。同时,由于山高坡陡、地势复杂、气候多变、高山缺氧等因素,对非法进入者的人身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公告明确,禁止一切单位或个人非法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核心保护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区域:巴朗山海尔凼、梯子沟、魏家沟、幸福山和寡妇山、阿嘟雕、大板召、七层楼沟等区域)开展户外徒步、登山滑雪、野炊露营、穿越探险或其他人为活动;禁止一切单位或个人随意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一般控制区内未开放未开发区域(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区域:巴朗山越岭路熊猫王国之巅至巴朗山垭口、邓生沟、卧龙关沟、卓西牧场、云中牧场、甘海子、牛坪、黄草坪、老鸦山等区域)开展户外徒步、观光旅游、野炊露营或其他人为活动。
“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管理机构在核心保护区的边界处和未开放未开发区域均设立有醒目的界桩和管控警示宣传公告牌,未经批准进入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屡教不改,仍然引领、牵头、组织违规和非法进入管控区域的单位及个人,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管理机构将予以公开曝光处理;对阻碍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对因非法户外徒步、登山滑雪、观光旅游、野炊露营、穿越探险或其他人为活动而造成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或者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伤亡、失联失踪等事故,由组织、参与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全部责任。